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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29逸仙大讲堂之《赢在执行》——浅谈执行力问题

来源:www.ksyx.net    发布时间:2010/9/3 16:27:00

                                       2010-8-29逸仙大讲堂之《赢在执行》——浅谈执行力问题

      

    2010年8月29日,周日,今天下午16:10,逸仙大讲堂准时对同学们开放,本周的话题是关于执行力方面的,提起执行力大家并不陌生,相信这个词大家都耳熟能详,但是我们是否有过反思:我们的执行力强吗?如何去提升我们的执行力?
    所谓执行力,指的是贯彻战略意图,完成预定目标的操作能力。是把企业战略、规划转化成为效益、成果的关键。执行力包含完成任务的意愿,完成任务的能力,完成任务的程度。执行力:对个人而言执行力就是办事能力;对团队而言执行力就是战斗力;对企业而言执行力就是经营能力。而衡量执行力的标准,对个人而言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对企业而言就是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企业的战略目标。
    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曾经说过:“适合做事的人做事,适合执行的人执行。”
    戴尔曾经也说过:“企业的成功执行是每一个员工在自己岗位上一丝不苟的执行。”
    执行就是魔鬼,用英文的直译解释,执行的细节在魔鬼里,为什么会这样说呢?因为做为执行的载体,人太有思想了,而且是千人千面,一不小心就会发散的不着边际,做出事情的结果让人啼笑皆非。
    如果有人问你把大象放进冰箱共分几步?
    大家说,这是不可能的,大象多大啊,怎么可以放进冰箱呢?
    类于大象的故事曾发生在东汉时期,曹操要称大象,文武百官七嘴八舌,有说不可能的,有说要把大象切开来称的,有说要做一个超级大称来称的……
    最后曹冲说了,将大象赶到船上,然后在船梆吃水的地方刻个记号,再用同一只船不断的装石头,到记号的地方,就停止,再用小称分称这些石头,不就可以得到大象的重量了吗?众人叫绝,真应了一句老话:营销策划,办法总比困难多。
    所谓执行就一定是目标取向的,以完成既定的目标为终极结果。我们现在问的是把大象放进冰箱要分几步,做为执行者,你所要解答的就是:分几步!
    宋丹丹笑着说:把大象放进冰箱分三步。第一步把冰箱门打开;第二步把大象放进去;第三步把冰箱门关上。
    这是一个典型的执行力问题,目标非常明确,把大象放进冰箱。工作流程相当清晰,开门、放象、关门。但为什么在具体的操作中会出现那么多异样的声音呢?
    问题出在“大象”上,没有人把大象放进过冰箱,这件事对执行者是陌生的,所以执行者会有疑问:大象太大,个人推不动。冰箱太小,根本放不进,诸如此类,不胜列举。有疑问是好事,说明执行者在想问题,想的问题是什么呢?是如何做。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曹冲,在面对这个看似难以完成的任务时,执行者还需要管理者教会自己应该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和标准。
    一句话说的好:每个人都不拒绝改变,但每个人都拒绝被改变。当传统的思维受到冲击的时候,我们是否要让自己固有的思维能够在企业的大环境中做到天和、地和、人和、己和呢?!这时团队的力量便从思想观念、目标方向、划一行动上得到了高度的统一。要成为这种强势,必须要把握执行制胜的二十四字真经:认同文化、统一观念、明确目标、细化方案、强化执行和严格考核。
    1、认同文化
就是认同企业的文化,并掌握该企业历史沉淀下来的好的工作方法、做事原则、信仰追求,概括来说就是认同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有精神和物质财富的总和,在此特指精神财富。国内现行林林总总的企业文化,说白了就是老板文化。你认同你的老板吗?你愿意为他的理想和追求而奉献青春吗?这是保证执行力的第一步。
    记住:要让企业的员工认同你的理想,并让他们参与进来,你要在你的理想中构建他们的未来。我的一位朋友在经营自己的企业时,最常对员工说的一句话:我有一个理想,就是实现你们的理想!
    2、统一观念
    是针对世界观和价值观取向问题。
一个团队的价值观不统一,无从来谈凝聚力。古人早就把话说在前头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举例说明:曼哈顿(一家区域健身广场企业)老总说,我们的理念就是要给这里的人们培养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并让他们可以从曼哈顿感受到真实、超值的健康体验。结果有员工说,这种理念我是认同的,但我们不应该在体验中心还没有完全办起来时就卖卡,我认为这是不符合商业道德的。而且我们并没有针对这些准健身客户做好详尽的健康知识传播,充分的健身计划日程安排。很多客户可能只是冲动型购买,但最终能百分之百坚持下来的人却凤毛麟角,这种超前卖卡的行为,其实对客户是一种无效的消费,正所谓,贪污和浪费就是极大的犯罪啊。
    当这样的员工存在时,企业的执行力是很难体现的,所以,统一价值观是企业执行力得以保证的第二步。
    记住:让你的员工与你具有相同的价值观,让他们成为你工作流程中的关键领域,这样你的员工就会以企业为荣,并充满自信和快乐的将执行力进行到底。
    3、明确目标
    就是明确我们将去哪里。这个目标是符合SMART原则的,即:目标是具体的、可衡量的、具有挑战性的、切合实际的和有时间限制的。
    目标是团队和执行者得以发展的动力所在,没有目标的人会沉沦如行尸走肉,没有目标的企业会在市场的大潮中成为泥沙被淘汰出局。明确的目标是执行的方向,同时也是执行力前进的牵引力。
    如果让你爬楼梯到18楼,你是准备一口气爬上去,还是将这段路程作一个划分,每四楼作为一个目标,一个一个去实现?
    记住:要让你的每个岗位的员工知道他们要干什么,而且还要明确的告诉他们,如果你按要求干了,你会得到什么,如果你不干对团队将意味着什么,让在岗的员工担负起责任来,否则,这个岗位就没有设制的必要。
    4、细化方案
    细化方案是解决通过什么方法到达目标的问题。
    一则寓言:狩猎期到了,猎人的枪打乱了森林,动物们惊慌失措,一只逃窜的小兔子发现有一只老兔子在路边慢慢的走,本着尊老的原则,小兔子说:“兔大爷,兔大爷,您咋还不快跑啊,猎人来了,要杀我们呢!”老兔子用父亲般的目光注视着小兔子。“孩子,不用慌张,猎人来了是要杀动物的,你只需要变成路边的一棵树,猎人就不会伤害你了。”如同当头棒喝,小兔子心想,对呀!猎人是不会拿枪打树的,可是……?“兔大爷,我怎么才可以变成一棵树呢?”这时兔大爷已经找不到踪影了。可是小兔子如何变成一棵树呢?远处的枪声越来越近了……
    制定出的目标在遵循SMART原则后一定是可行的,与之一定要匹配到达的实施方案。
体现在我们的营销策划案中,提案时一定是策划方案,确定后必须要配备执行细案。一个团队中,不是每个人都孙悟空似的神通广大,所以团队人员的技能是要经过设计、提升、实践并对人员进行广泛培训的,而且是以培为辅以训为主。
    记住:执行力是通过执行来实现的,而执行过程一定要有标准和规范,当你要求你的下属去做某件事情的时候,你首先要问一下自己,这项工作有执行的工作标准和规范吗?要保证员工做正确的事,并把正确的事做正确。
    5、强化执行
    就是强制性的去干、去做。思想对头了,价值观统一了,又明确了目标,还有系统的方
案可以去操作,如果不干,一切为零。字典里的解释,所谓执行,就是贯彻实施的程度。你对既定方案执行了多少,做到标准没有?这些将决定你目标能否实现。
人们不会去做你希望的事情,人们只会做你检查的事。所在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必须要先假设执行者不会按你的要求去做。所以我们要建立检查体系,可以通过目标体系书、工作计划达成表、月度绩效考核表以及过程质量控制表等工具行使监督职能。
    记住:中国永远不缺伟大的思想家,但在现实中很缺乏脚踏实地的实施者,如果你想拥有强有力的执行下属,那么请你务必要求他按照既定的流程和标准去做好工作中的每一项细节工作。
    6、严格考核
    是年终的盘点。该奖该罚,该升迁还是降级?人间自有公道,付出就有回报,尤其是那 些按照既定目标、工作流程并达成标准的员工。企业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三公”原则。特别强调:一定要考核标准统一,不能同样的工作绩效,对张三是奖励,对李四却是处罚,这样会使得那些为你勤勤恳恳工作的员工内心拔凉拔凉的啊!
    记住:没有考核的制度只是一种摆设。领导们,是选择道德来约束你的员工,还是用制度来考核你的员工?对于企业主来说,同样需要做好每一个细节,这本身就是对自身执行力的一次考验。
    执行不是跟谁过不去,当我们习惯注重每一个工作细节、强调工作标准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原来细节中的魔鬼也有天使般可爱的一面。
    记住这二十四字真经,用实践去感悟,你会发现,在“认同文化、统一观念、明确目标、细化方案、强化执行和严格考核”的逻辑思维指导下,您的工作会变得更精简、更精炼和更精确。
最后,引用余世维老师的话,提升执行力,需要我们不断的去追求完美;要注意偏差的产生,及时去纠正;要懂得去承担责任......
    下周同一时间,逸仙大讲堂见!
    日期:2010-9-5   
    时间:16:10——17:00
    主题:《赢在执行》
    讲师:余世维
                                                                                                                                                  逸仙教育
                                                                                                                                             201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