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首页>>教育资讯>>考试资讯>>我省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成绩将于3月21日前发布

我省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成绩将于3月21日前发布

来源:逸仙教育   发布时间:2010.03.04 10:14:00  关注:2898  

我省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于2月27日顺利结束  成绩将于3月21日前发布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是依据《教师资格条例》,针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认定教师资格所进行的考试。非师范院校毕业的公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进行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的考试,两门课程合格者才能和师范生一样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我省今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已于2月27日顺利结束。全省共有113973人次报考,其中有10762人次报考小学类教育学,11337人次报考小学类心理学;45992人次报考中学类教育学,45882人次报考中学类心理学。省教育考试院成人招生与社会考试处有关同志分赴南京、苏州、淮安等地巡视并指导了本次考试工作。

本次考试有关事项请广大考生注意:

一、《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中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2010年3月21日前向各市发布考生的成绩,考生可通过声讯电话16883857查询。两门课程均合格者获得署江苏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专用章的合格证;一门课程合格者获得省教育考试院发放的单科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三、凡需核查分数的考生,成绩发布后两天内,向各市考试组织部门提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收到申请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逾期不再办理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