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重要通知,事关国庆假期
9月14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 《关于做好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内容涉及从严落实校门管理、合理安排学校出入校、妥善做好国庆假期安排、严防境外输入风险、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严格落实联防联控制度等方面。
通知要求离校师生员工尽可能不跨省出行,如确需离开江苏,须向学校报告去向及起止时间,并做好个人防护。中小学和幼儿园原则上按照国家关于国庆放假时间安排执行。
9月16日下午,记者从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医专等多所高校了解到,目前暂未发布有关中秋、国庆假期的课程或学生出行要求通知,多所高校表示,考虑疫情安全,若假期有缩减将于近期予以发布。
据报道,截至9月15日,山东已有10所高校公布了国庆节、中秋节的放假时间。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女子学院、烟台大学放假1天;
齐鲁工业大学的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2日,共两天;
山东中医药大学的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安排调整为10月1日至4日放假,共4天。
山东理工大学、烟台职业学院、济南职业学院放假时间为8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国内其它已公布假期安排的高校中,基本都安排了补课或上课,放假都不足8天,寒假提前或延长。
关于“十一”假期能不能离校,此前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登峰表示:
“十一”假期和周六、周日以及课后进出校门的管理是一样的。各个学校、各个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前疫情防控的要求,合理地作出安排。此外,王登峰表示,我们也不鼓励“一刀切”,但是每一项防控措施都要做到位。
每个学校的实际情况不同,
假期你怎么安排?
来源:江苏省教育厅、合肥晚报、中国青年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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