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复工!来看看你的企业能复工吗?
企业复工面临两大问题
↓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切实压紧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昆山实际,决定对2月9日24时以后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报备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报备流程 1. 企业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提前5日向所属区镇提出复工复产申请,同时填报提交《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疫情防控承诺书》(样式附后) ; 2. 总用工规模200人以下的企业,报区镇审核备案;总用工规模200人及以上的企业,经区镇审核通过后报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备案。 3. 化工企业复工复产由市化治办牵头会商审核备案。
上一篇:教育部:学校坚决做到“五个一律”,校园实行封闭性管理
下一篇: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