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首页>>教育资讯>>热门资讯>>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9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9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来源:逸仙教育   发布时间:2019.07.21 14:26:36  关注:1524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材厅函〔2019〕3号)及国家有关中小学教材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编制了《江苏省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书目》),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目》包含《江苏省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附件1)、《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用书目录(修订版)》(附件2)和《江苏省2019年秋季中小学语音教材目录》(附件3)。2019年秋季普通高中教学用书使用附件2公布的教材。

 

二、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全部使用统编教材。小学科学,一、二、三年级使用根据2017年印发的课程标准修订的教材,四至六年级仍使用原选用版本教材。

 

三、2019年秋季循环使用的教科书目为:小学《科学》(1-2年级、4-6年级),《音乐》《美术》(或《艺术》);初中《音乐》《美术》(或《艺术》),《体育与健康》;《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读本》(小学版、初中版及高中版)。以上课程教材各地中小学校需按学生数的1/3征订。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教材因修订再版,今年秋季可按学生数100%征订。

 

四、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使用《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和年级仍使用原版本教材。体育运动学校道德与法治、语文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学科使用《体育运动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

 

五、义务教育阶段每门学科每个年级只能选订1种(1本)。《书目》中全一册教材供学生一学年使用,各地应在秋季选用并征订。教师用书及挂图等仅供学校为教师教学选用,不得为学生征订。

 

六、《书目》中标注“▲”的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由各地根据教学实际选用。各地应严格按照“开课可订,不开课不订”的原则,根据《书目》规定的科目、教材版本、开设年级和当地实际进行征订。学校未开设的地方课程,一律不得征订该课程教材。

 

七、我省向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含语音教材)及作业本,严禁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教科书及作业本费用。各地开展小学一、二年级英语实验教学所需教材及磁带费用按隶属关系由当地财政负担。2019年起国家统编中小学语文教材配有“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各地按需自愿购买,所需费用自行解决。

 

八、加强对教材选用、征订、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督导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更换教材、使用未经审定教材、选用《书目》以外教材和选用地方教材但不开课的地方和学校将严肃处理,责令纠正。省教育厅将利用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书目》,接受社会监督。(以上附件见江苏省教育厅官网!)